14日,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通知,确定在全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开通短信平台发布监管服务信息。通知明确,监管服务信息的发布可采取手机直接发送、飞信发送、超级QQ发送、外包发送、群发设备发送以及通过自建短信平台发送等多种模式。内容为“四品一械”相关的政策信息、监管信息、警示信息、通知公告、科普信息、温馨提示等。短信息接收对象主要为各监管部门直接监管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及化妆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和餐饮服务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等,每月至少发布4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