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2月16日讯(记者庄会良 通讯员刘明 刘元元) “您申请执行的(2012)东执字第253号案件进展如下:2012-01-11进行分案,指定承办人为高兴清。请注意保留短信,以备日后回访。”这是因租赁合同纠纷向东港法院申请执行的齐先生近日收到的执行信息短信。随着案件执行情况的进展,齐先生还将收到数条此类关于案件进程的短信。
据了解,为进一步提升执行案件办理的透明度,东港法院在全市法院系统率先开通“执行信息短信平台”,将执行法官录入系统的执行信息,自动以短信形式发送给申请执行人,当事人不用到法院就可以了解案件执行的全过程,有效地对执行工作进行监督。当事人到法院申请执行时,工作人员会告知当事人法院已经开通执行信息短信系统并留存其电话号码。执行案件受理后,短信平台系统即在案件进程的不同阶段,将法院案件管理系统中的执行信息,即时自动以短信形式向申请执行人发送,申请执行人只要“动动大拇指”就可以“尽收眼底”。自去年执行信息短信平台开通以来,法院共通过该系统向当事人发出执行信息2000余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