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开展以来,山东全省各级法院深入研究反规避执行对策,健全反规避执行反制机制,不断加大对被执行人财产追查力度,严厉打击逃避执行、抗拒执行、拒不履行执行等行为,成功执结一批案件,最大限度保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泰安中院执结重大案件,市长批示表示感谢。
泰安中院用一个多月的时间,迅速、圆满地执结了四起总标的额2.1亿余元的案件,执行款项已全部过付给申请执行人,为当事人挽回巨额经济损失。山东华阳农药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为四起案件的被执行人,该企业长期经营困难,外欠债务数额巨大。四起案件的执行不仅涉及到申请执行人债权的受偿,还涉及到华阳集团的重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稳定企业职工等问题。案件立案执行后,为了能使案件尽快执结,执行人员第一时间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将股权冻结。案件承办人、合议庭人员查阅搜集了大量证券法律法规,提出执行方案,并就有关问题向证券公司和金融机构多次进行咨询,泰安中院审委会多次听取案情汇报,两次研究讨论执行方案和法律适用问题。今年1月31日,将3100万股股权成功拍卖,既实现了申请人的债权,又为企业重组注入了活力,实现了多方满意和赞同。5月18日,泰安市市委常委、市长作出批示:“这件事办的好,华阳集团在宁阳关系全局。两级法院从大局着眼,克服重重困难,实现了‘多方共赢’的目标,具有重要意义。我代表市委、市政府向同志们表示衷心感谢。”
青岛中院建立信息平台,提高执行快速反应能力。
青岛两级法院建立了执行短信监督平台,加强与申请执行人之间的沟通,并对申请执行人通过短信平台反馈的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及时查处,极大地提高了执行快速反应能力。如申请人某展览公司与某传媒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生效判决判令某传媒公司支付某展览公司3万元。该案立案执行后,执行人员通过执行短信平台向申请执行人告知承办人及联系方式,并告知其发现被执行人可供执行财产线索可以通过短信平台通知法院。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一直躲避,拒绝履行义务。立案两月后的某日,申请执行人通过短信平台向执行法院反映,发现被执行人车辆线索。接到短信后,执行人员立即到被执行人住所将其车辆扣押,案件最终得以执结。
广饶法院“因案制宜”,通过“悬赏执行”执结了一起规避执行典型案件。
李某原受雇于王某,2008年8月,李某工作时受伤,遂向广饶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院经审理判决王某赔偿李某各项费用70741元。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因被执行人故意躲避执行,执行人员经多次查找未发现可供执行财产,案件陷入僵局。反规避专项活动开展以来,此案作为典型案件由分管院长直接督办。经执行法院深入了解,王某所在村的部分人反映王某应具备履行能力,为此执行法院决定利用悬赏方式查找被执行人。随即,执行人员在被执行人住所地、工厂等多地发出悬赏公告。被执行人慑于法律威严和社会舆论压力,在法院发出悬赏公告后的第二天便主动与执行法院取得联系,履行了全部法律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