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日起,全市的市民领取房产证前,都可收到这样的信息:“***(申请人):您申请办理的业务(受理编号:**20110801****)已办结。请您在收到信息5个工作日后,凭身份证件和受理单等有效凭证,到所属地房管所领证,谢谢!”
记者昨日从市房管局获悉,为了方便市民领证,从本月10日起,该局专门开通短信平台,通知市民领证时间等信息。
由3试点镇推广至全市
据了解,房屋登记发证是一项审查严格、法律规定严谨、办理时限较长,同时又与市民息息相关的工作。按照规定,在办理完相关手续后,市民仍需等待一定时间才能领证。由于对具体发证时间不了解,许多心急的市民经常白跑房管局好几趟。
早在今年5月,市房管局就在石龙、虎门和塘厦房管所试点启用短信通知业主领取房产证件,取得良好效果。为进一步方便群众办事,房管局决定从8月10日起,在全市范围启用短信通知业主领取房产证件。在相关业务办结时,房管局将根据办事群众留下的手机号码,发送一条告知短信,通知群众前来取件,短信的内容还包括了取件时应携带的相关材料。
据悉,市房管局发出的短信通知的业务包括:自建房初始登记、商品房转移登记、存量房(二手房)转移登记和抵押登记。当上述产权登记或抵押登记缮证环节后,房屋登记系统的短信平台自动向办证人的手机发送一条可以领取房产证的信息。
受理单要写清手机号码
据悉,开通短信告知服务,一是能及时提醒办事群众前来取件,对一些提前办结的业务件也能通过短信通知,提前领取,节约时间;二是短信中还将列出领件时应携带的材料,一目了然,让群众办事更加方便。
为保证业主能够顺利接收短信,业主在镇街房管所在填写受理单时,必须将姓名及手机号码填写清楚。业务办结后,各镇街房管所必须在5个工作日内到市房管局领回有关房产证件,以免耽误业主领证。(记者 黄观平 实习生 莫日华)